請百萬粉絲主播帶貨,成交量卻為0;產生退貨退款,要從主播工資里扣—— 閱讀提醒 在剛剛過往的“雙11”,直播帶貨創新消費場景,帶動流量經濟發展。由于所涉主體復雜,各方就直播帶貨若何分擔商業風險產生的不合時有發生。專家建議細化直播合同條款,明確權責義務,同時樹立直播行業評級與信譽機制。 主播帶貨期間產生的退貨退款,被公司請求從其工資中扣除。直播帶貨的商業風險,可否轉嫁給勞動者? 一起配合直播帶貨的臺前與幕后商家,因“帶剩的貨算誰的”產生合同糾紛。貨物滯銷風險誰承擔? 在剛剛過往的“雙11”,直播帶貨創新消費場景,帶動流量經濟發展。近日發布的《直播電商行業高質量發展報告(2023-2024年度)》藍皮書顯示,當前我國電子商務行業整體從業人數已超7000萬人。由于直播產業鏈條中“人”(主播、消費者、服務機構等)、“貨”(標的物)、“場”(各類直播平臺)等環節不斷互動循環,“線上線下”及“臺前幕后”主體多樣,直播行業中的各類問題不斷涌現。 由于所涉主體復雜,各方就直播帶貨若何分擔商業風險產生的不合時有發生。對此,專家建議細化直播合同條款,明確產包養品推廣後果評判標準、帶貨收益分派方法、商品質量責任義務等,樹立直播行業評級與信譽機制。 誰來承擔商業風險與損掉 花2.5萬元請百萬粉絲主播直播帶貨,成交量卻為0?商家已經付出的帶貨價格,還能退還嗎? 2023年1月,山竹公司與白禾公司簽訂協議,約定由白禾公司供給粉絲量為100萬~500萬的主播,為山竹公司開展5場直播帶貨,目標銷售額為42萬元,一起配合對接費2.5萬元。協議顯示,假如白禾公司未能按約完成銷售目標,則須退還上述一起配合對接費。 但是,白禾公司設定主播為山竹公司的產品進行3場直播帶貨后,直播成交金額竟為0元。因雙方就能否退還一起配合對接費無法達成分歧,山竹公司遂訴至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國民法院,請求解除協議,包養網比擬主張白禾公司返還所有的一起配合對接費。法院判決白禾公司違約,須返還2.5萬元一起配合對接費。 記者梳理發現,在直播帶貨的商業風險分擔及損掉承擔相關案例中,“主播能否應當承擔責任”是另一爭議焦點。 主播劉某自2020年2月在某公司開設的電商平臺賬戶進行直播帶貨,勞務報酬由“出場費”加上“直播出貨金額結算的提成”計算,按月付出。劉某天天依照公司供給的排班表自行上網直播銷售,產品價格由公司確定,其直播應用的任務室以及東西均由公司供給。同年7月,為追索公司結欠的工資,劉某申請勞動仲裁,請求確認其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,獲得支撐。公司不服,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國民法院提起訴訟。 該案審理期間,案涉公司稱,劉某與其并不構成勞動關系,而是平易近事一起配合關系,且劉某直播期間產生的退貨退款應從其工資中予以扣除。對此包養,法院并未予以支撐。 關系認定及合同約定成關鍵 鑒定直播帶貨的商業風險和損掉若何分擔,“勞動關系能否成立”及“合同條款若何約定”凡是是兩個主要鑒定要素。 “法令責任劃分不清以及一起配合協議含混,是直播糾紛產生的主要緣由。”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副傳授范麗娜認為,直播帶貨衝破了傳統的法令關系,而現有法令對于直播推介服務或直播推介者的權責規定尚不了了,導致責任義務劃分困難。 在上述主播劉某一案中,蘇州市中級國民法院審理認為,劉某在任務過程中聽從公司設定,接收公司日常治理,雙方之間具有人身依靠關系,故合適勞動關系成立要件,公司須付出劉某欠結工資。 對于能否能將退貨退款從主播工資中扣除,沒有證據表白雙方曾就此舉明確約定,且公司此前在提成工資計算方式上亦未做相應扣除,故法院并未支撐公司主張。 “假設確有退貨退款不計算提成工資基數的條件設定與慣常做法,也需剖析退貨退款發生的緣由應歸咎于公司產品質量,還是主播的任務掉誤等。”該案主審法官指出,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,用人單位的商業風險不克不及轉嫁給勞動者,是以退貨退款不宜徑行從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中扣除。 北京年夜學法學院傳授薛軍表現,主播能否承擔直播退貨退款,要依據雙方合同約定鑒定,“在直播帶貨所涉合同中包養網,各方應對坑位費、風險分擔形式、違約賠付方法等進行明確,這是權利義務劃分的條件與關鍵”。 若合同條款中出現約定不明的“包銷承諾”,實際直播中貨品卻沒賣完,剩下的貨算誰的?上海市第二中級國民法院本年5月表露了一路直播糾紛案,該案中,在直播帶貨時“承諾包銷”的貿易公司被鑒定付出未售出的存貨貨款。 “應在合同約定內容的基礎上,綜合考慮買賣商量過程、實行事實,以及雙方的本錢、風險及收益鉅細等原因,對合同約定內容作出準確、公道的法令解釋。”該案法官王曦指出,需對合同進行需要的破綻填補,以確定包含但不限于貨物滯銷風險等的責任承擔。 細化合同并樹立評級與信譽機制 范麗娜建議,為公道分擔直播帶貨商業風險,防止合同實行中產生爭議,在簽訂相關協議時應留意細化合同條款,并由主管部門推動樹立直播行業評級與信譽機制。…